据“浙江发布”公众号,浙江省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牙冠按不高于价格联动挂网结果进行采购。医疗机构自行加工牙冠的,按不高于联动挂网确定的价格挂网采购。医疗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
公立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挂网价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费;引导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零差率”销售;鼓励民营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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