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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冲刺

[2022-10-19 03:44:00] 来源:网络 阅读量:18983    
导读:如今,“现金管理新规”过渡期临近,各机构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整改步伐也在加快。10月18日,北京商报今日记者注意到,近日,有投资者收到易联银行通知,10月18...

如今,“现金管理新规”过渡期临近,各机构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整改步伐也在加快。10月18日,北京商报今日记者注意到,近日,有投资者收到易联银行通知,10月18日停止“钱包加”产品的认购服务。该产品是兴银理财发行的一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具有实时接受赎回、当日快速支付的特点。在此之前,多家银行和理财公司相继发布公告,调整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赎回规则和资产估值条款。在分析人士看来,整改后,银行和理财公司应提高RD能力,设计现金流动性产品的替代品,满足部分投资者对产品收益率和流动性的需求。

现成的现金管理财富管理

为防范流动性风险,去年6月,银监会和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的通知》,从销售方式、投资管理、流动性等方面对现金管理类产品做出了严格要求。同时,根据“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的精神,明确过渡期自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底。

现在,新规规定的整改完成期限临近,很多机构都在加快相关产品的整改进度。近日,有投资者称收到易联银行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易联银行提到,根据新规要求,该行将于2022年10月18日起停止“钱包+”产品的认购服务,2022年10月25日停止“钱包+”产品的主动赎回服务,期间收益不受影响。

北京商报今日记者了解到,钱包+是一款以易联银行为渠道销售,由兴银理财发行管理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该产品具有申购金额低、1元申购、0.01元整数倍增值、交易日14:30前确认份额当日计算收益、实时接受赎回、当日快速支付等特点。

亿行提醒投资者,应在2022年10月25日前发起产品赎回。若未发起主动赎回,理财份额将于2022年10月26日自动赎回并支付至投资者理财合同账户。

谈及停止“钱包+”产品认购服务的原因,融360数字技术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今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年底,现金管理产品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不少银行和理财公司已经对产品的赎回规则、资产配置和估值方式进行了调整。产品尚未达到新规要求,需要加快整改。如果说年底的统一整改会给代销机构和发行人带来一定压力,那么现阶段理财公司已经加快了整改进度。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此举也是为配合新规而做出的调整。理财公司整改完成后,会重新挑选符合私人银行投资者群体的产品上架。在目前大中型银行优质投资者正在流失的情况下,理财公司应该更加灵活地规划产品整改的方向,比如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推出不同的中长期产品,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或者在产品构成中加入多元化的配置,实现收益最大化,这样产品会更有吸引力。

赎回和估值调整步伐加快。

现金理财产品的特点类似于货币基金。都是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可以每天认购和赎回,流动性高。此前,它们曾被业内称为“资管新规”过渡期的产物。北京商报今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相关代销渠道的整改,多家银行和理财公司也相继发布公告,调整相关产品规则。

调整的主要方向多为赎回规则和资产估值。兴业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落实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新规的管理要求,对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行了调整,并变更了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该行表示,对原产品说明书“第七条理财产品估值”中的“估值方法”进行了修订,原条款中“影子定价”确定的理财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理财资产净值之间的偏差绝对值达到0.5%时,产品经理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在5个交易日内将偏差调整至0.5%。当负偏差的绝对值达到0.5%时,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将负偏差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

中邮财富此前也发布公告称,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中邮财富人民币理财产品于8月初进行转型,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现金管理产品转型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净值型产品,主要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计算方法、估值方法、申购/赎回确认日和到账时间的变化。

更多的调整还集中在赎回规则的设置上。如7月29日,兴业银行将“现金宝4号”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之前的“T+0”调整为“T+1”工作日确认的现金理财。也就是说,在“T+0”之前,投资者在工作日的15:45之前买入当天计算的收益。调整为“T+1”后,投资者在工作日17:00前买入下一个工作日计算的收益。招行也对旗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赎回规则进行了调整,如“天天赢”、“赢宝”、“赢金多元进取”由“T+0”调整为“T+1”。

普益标准研究员黄指出,现金管理产品整改后,各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现金管理产品的市场将重新分化,资金可能会在不同的机构和产品之间流动。

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根据新规,银行和理财公司应控制摊余成本法核算的现金管理产品规模。同一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的现金管理产品月末净资产值,不得超过其所有理财产品月末净资产值的30%。同一财务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现金管理产品月末净资产值,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这种硬性规定也让银行和理财公司面临很大的整改压力。在刘银平看来,一些理财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占比较大。年底前现金管理类产品占比难以降至30%以下,可能导致部分投资者资金流失。此外,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集中度、资产久期等按规定调整后,收益率可能下降,流动性减弱,投资者的体验也会变差。

有熟悉该理财公司的人士今日向北京商业坦言,现阶段整改的难点主要集中在长期不合规资产的处置上,整改后会有销售难度的增加。

“对于投资者来说,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后的明显变化是收益率下降,流动性减弱。未来银行和理财公司可以提高RD能力,设计现金流动性产品的替代品,满足部分投资者对产品收益率和流动性的需求。”刘银平说。

第三方机构的数据也更直观的证明了这一点。普益标准报告的数据显示,近两年现金管理产品的平均收益一直在下降,目前已降至2.5%左右,但仍略高于货币基金的平均收益水平。因此,考虑到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尚未整改到位,预计短期平均收益率仍可能小幅下行,但目前与货币基金的利差已收窄至0.5个百分点左右,因此收益率下行幅度有限。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顿实施后,部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可投资产品范围明显缩小,收益率下降成为必然趋势。”黄预测大概会和货币基金持平;就规模而言,短期适当的压降也会影响新产品的开发。但长期来看,机构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重视程度不会明显下降,但现有规模增速会放缓。

对于投资者,黄建议,严格监管使得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真正回归“现金管理”属性。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凭借其优秀的流动性和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对于既需要流动性又需要收益性的投资者来说,仍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仍然适合管理日常资金。但考虑到收益性,建议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合理分散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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